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7〕121号)

浏览:2036次发布日期:2017-08-23

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吸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今年以来,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必须引起高度警觉。1-7月,道路运输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72人,同比分别上升25.0%和33.3%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2017年7月6日12时55分许,我省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揭西分公司一辆车牌号为粤VV1351的大型客车自广州市驶往揭阳普宁市,行驶至广河高速公路龙门路段往河源方向73公里+440米处时碰撞中央分隔带护栏仰翻,造成车上19人当场死亡30人受伤(以下简称“7·6”重大事故)。目前,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已初步查明“7·6”重大事故是由于肇事车辆驾驶人雨天超速行驶,路面湿滑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偏离行驶方向与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发生碰撞后翻车。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肇事车辆驾驶人超速行驶、应急处置不当;二是肇事车辆长期不进站经营、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站外揽客;三是客运企业长期通过变相挂靠方式经营、以包代管、动态监控流于形式;四是事故路段存在雨天积水影响行车安全等问题。

2017年8月10日23时34分,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车牌号为豫C88858的大型客车(核载51人、实载49人)自四川省成都市驶往河南省洛阳市,行驶至京昆高速公路陕西安康段往西安方向秦岭一号隧道南口时撞向隧道口外右侧山体护墙,造成车上36人死亡、13人受伤(以下简称“8·10”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办下发《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7〕2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办《通报》,见附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做好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非法违规行为迅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同志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为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要求,深刻吸取“7·6”重大事故、“8·10”特大事故教训,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执行到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运输安全。

一要强化安全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把车辆安全性能关,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决不能带病行驶,严格落实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且完好的安全带。要合理安排客运、危运、货运车辆班次,确保驾驶员有充足的休息时间,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制度。司乘人员在客运车辆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要提醒、检查乘员佩戴安全带,发现乘员有未佩戴好安全带,不得发车、出站。

二要落实动态监控措施。道路运输企业要选配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要明确车辆动态监控岗位的工作职责,要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坚决杜绝为逃避监管,故意关闭、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或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疲劳驾驶、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车辆动态监控人员要及时提醒和制止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要强化驾驶人培训管理。运输企业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安全警示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组织应对前方车辆突然出现故障、车辆爆胎等突发问题的驾驶技能,以及应对处置车辆起火、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演练培训,确保驾驶员能够科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及时发现险情、及时疏散乘客逃生,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和责任倒查

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加强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一要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公安交警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重点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大型客运车辆、大型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及重型货运车辆,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运输部门要将公安交警部门重点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检查情况作为运输企业班线招标和年度审验的重要依据。

二要严厉打击各类挂靠经营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私人购车并以公司名义变相挂靠经营、事实上脱离客运企业管理的营运客车进行排查,研究整改措施,严厉打击不进站经营、违规停靠、站外揽客等行为,坚决杜绝变相挂靠行为。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仍不达标的,坚决取消其相应经营资质。

三要督导提升重点车辆驾驶员及客车乘员安全素质。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查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驾驶员应急处置培训,督促指导要完善驾驶员退出机制,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向同级交通运输部门抄告被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大型客车、重型货车驾驶员信息,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持续抓好“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落实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且完好的安全带;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客车安装、乘员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和乘员不系安全带的要及时提醒纠正,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四要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依法牵头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厉追究运输企业事故责任,用严厉追责倒逼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三、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今年6月份部署了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7·6”重大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连续召开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议、全省维护稳定工作会议、全省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省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就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密集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安委会已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整治安全隐患。但近期省安委会督查发现,仍有部分客运企业管理混乱,所属营运客车超速行驶、不进站经营、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个别地区组织推动大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不力、针对性不够;个别部门执法不严,查处客运企业及其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对前一阶段大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立行立改,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再检查、再部署。要狠抓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和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项登记造册,建立整改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工作不落实甚至不作为不担当、以及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四、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高速公路隧道交通安全隐患

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重点排查隧道入口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轮廓标识是否齐全醒目,提示、警示牌是否规范,隧道与主路连接处是否设置安全护栏和防撞设施以及设置是否合理有效,隧道照明设施是否齐全、灯光照明是否良好,隧道实施监控和交通诱导是否运行良好,隧道内逃生和应急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对排查发现的隧道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同级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治隧道安全隐患,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安全护栏、防撞设施和诱导设施等。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健全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统一高速公路安全隐患的认定标准,落实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切实解决部分路段符合国家标准但又事故多发的问题,不断提升高速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有效防范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PDF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